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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如龍教授訪談錄之八: 地名學與文化語言學

 

問:這些年除了在方言學、音韻學、詞彙學領域中作了很多研究之外,您又涉獵了其它學科,比如在地名學方面,您也有相當大的成就,能不能談一談您的體會?

 

答:在應用研究方面,應該說剛剛參加工作時我就比較注意,比如說五十年代的語言規劃、語言政策方面的研究。後來在方言、音韻的調查研究中,碰到什麼就研究什麼,我形成了一個總體想法,就是語言學應該為社會服務,做好服務工作,才能引起社會的關注。但是應用研究並不容易,應該說比本體研究更難。比如我所研究的地名學,從本質上講是詞彙學的,可它又牽連到地理學、歷史學、方言學、民族語言學,地名的考訂牽扯到很多語種,是一個邊緣學科、綜合學科。歷來地名上的混亂狀態是非常嚴重的,比如黃埔軍校的“埔”,這個“埔”在閩語是平聲不送氣的[p?],在客家話是平聲送氣的[pÁu],在粵語裡是去聲[po],恐怕這三個讀音都有不同有來源,現在都寫成一樣的字,這就是同形異義。現在有很多糊塗賬,因為用地名命名的都是當地通行的地域方言,或者是早期的民族語言,這個通名跟地貌、地形有關,跟歷史有關,所以研究考訂一個地名,往往需要語言學、地理學、歷史學等等許多方面的知識,難度比較大。我前後做了大概十年時間,參加全國的地名普查,我感到,方言學工作者應該對地名研究做出應有的貢獻。1981年,我曾經在全國漢語方言成立大會上呼籲,方言學家應該多關心這方面的問題,但是至今真正介入的人還是太少。我自己感到力氣不夠用了,前些年出過幾本書,後來就沒有時間再去作深入研究了。

 

問:文化語言學在80年代曾經熱過一個階段,又漸漸衰歇下來。您也曾提倡從文化的角度研究語言學,您能否就文化與語言之間的關係談談您的看法?

 

答:關於文化語言學,八十年代曾有一批青年學者很熱心。我研究方言,感覺到不瞭解歷史文化,對許多方言現象就無法進行科學的分析,我是從方言切入去研究方言的地域歷史文化的。從理論上講,這些年有幾種流派,有本體論,認為文化特徵是語言的基本特徵、本體特徵。再一種是關係論,研究文化怎樣作用於語言,語言怎樣作用于文化。第一條我想是站不住腳的,語言跟文化是兩個東西,文化不能作為語言的內容,語言的所指跟文化有距離。關係論,看來好像很完美,實際上也有問題,兩種不同方向的研究實際上有不同的理論框架和不同的方法。我想文化語言學應該立足於語言學,是語言學的一個分支,應該考察語言的外部特徵、考察語言跟社會生活的種種聯繫,來瞭解語言的特質。這種研究既要關注語言本體的結構特徵,也要聯繫語言的社會背景。這方面我只是斷斷續續地考慮過,還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去作,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從事這方面的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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